中國頒布懲戒台獨新規,外媒引述專家指出,雖然相較於軍演或取消經濟讓利,新規看似將打擊面縮小,但恐讓習慣自由言論的台灣人都備感威脅。也有專家認為,新規反映中共的不滿,特別是520後共軍圍台軍演,台灣股市還逆勢上揚,因此促使中共將威懾範圍拓展到法律面。不過即使中國將台獨跟死刑畫上等號,恐也無法構成有效威懾。
中國國安部等五部會昨發布《關於依法懲治「台獨」頑固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》,內容明確定義依反分裂國家法和刑法、刑事訴訟法追究「台獨份子」刑責的規範,並祭出犯行重者可處死的極刑。外界認為此舉恐讓台灣陷入人人自危的處境,反而不利未來的兩岸交流。
據《美國之音》報導,國策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指出,過去中共批判「法理台獨」,多劍指台灣政治人物,但新規擴大解釋「以武謀獨」,等於將台灣國防、外交官員都囊括在內,甚至與這些單位接觸過的學者、企業,恐都人人自危。
揭仲指出,「你不知道它擴大到什麼程度,是不是以後只要跟民進黨政府打過交道的公司行號人員,都會在它(中國)司法追訴或調查對象裡,我覺得,兩岸學術、經貿的交流,搞不好會有影響」。
台灣智庫諮詢委員吳瑟致也認為,新規意在殺雞儆猴,並指若按新規描述,九成台灣民眾恐都觸法,這讓所有打算前往中國的台灣人都心生警惕。而在法源明確後,中共勢必推出具體措施,如台灣人赴中恐被要求切結或自證「非台獨份子」,與中國簽有司法互助協議的國家恐也展開跨境抓捕。
吳瑟致也提到,總統賴清德520就職後,台灣人赴中申請居住證、台灣藝人也接力表態支持一中,如今更高調頒布新規,雖然看起來是不同事件,但實為中國軟硬兩手的配套行動。
香港智明研究所總監許楨則認為,這次中國動員五部委的人馬舉辦記者會,跟公檢法有關的部委全數到齊,規格之高不僅意在恐嚇台灣官員,也有向華府等台灣利害關係者釋放訊號。
許楨指出,新規反映中共的不滿,尤其520後的圍台軍演未引發台灣內部恐慌,甚至台灣股市還逆勢上揚,促使中共主觀上要將威懾範圍拓展到法律面。不過從兩岸現況及台灣社會氛圍來看,就算中國將台獨跟死刑畫上等號,恐也無法構成有效威懾。
中國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國家安全部、司法部下午在國台辦舉行聯合記者會,公布「關於依法懲治『台獨』頑固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」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這項法律文件分為四部分22條,針對「分裂國家」及「煽動分裂國家」的定罪和處罰作出規範,其中「分裂國家」最高可判死刑,相關「犯罪」並可缺席審判。
對於「缺席審判」,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廳副廳長張慶彬表示,依據中國刑法有關規定,對於嚴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犯罪需要及時進行審判,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,可對在境外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。
他說,只要中國執法、司法機關認定需要及時追訴審判,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核准,可在犯罪嫌疑人不到案的情形下,公安機關、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;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定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;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缺席審判程序適用條件的,應當決定開庭審判。
中國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孫萍則說,「對於實施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台獨頑固分子」,一經偵查機關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,「無論他們逃到何方,都將依法終身追責」。
據這項司法文件,「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,追訴期限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。在公安機關、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,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,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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